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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调解是愈渐流行和基于双方共识的替代诉讼的争议解决机制。
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一种正式和私人的争议解决程序,经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给一名或多名独立并通常是争议主题的专家的仲裁员。 仲裁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通常作为双方争议解决的条款。 仲裁裁决,即仲裁员的决定,具有最终效力,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可根据当地法律在法庭上强制执行或提出质疑。
什么是调解?
调解是争议各方在自愿基础上参与的一种不拘形式但私人的争议解决过程。 调解由训练有素的中立第三方(即调解员)协助确定问题、探索解决方案、促进各方之间的沟通甚至可能达成协议。 调解员通常会根据双方同意的规则(如有)去领导这过程。 调解员不对争议做出裁决,而只会促进双方之间去解决争议。
仲裁和调解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虽然两者都是流行的替代诉讼的争议解决程序,但仲裁的约束性和裁决性使其与众不同。 与调解不同,仲裁双方将争议提交给仲裁员,而仲裁员的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类似于法院发布的判决。 另一方面,在调解中,调解员只是促进争议解决过程,而达成和解的最终决定权在双方。
仲裁和调解的利弊
仲裁优点
保密流程
- 仲裁中的私人环境确保了机密性,对于涉及商业交易、公司战略、商业秘密等的商业纠纷特别有用。
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裁决
- 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在随后的程序中提供已判事项的辩护。 该裁决可根据当地法律强制执行。
比传统诉讼更快
- 仲裁通常比法院诉讼更快。 仲裁裁决不得上诉,只能根据当地法律在有限的情况下撤销。
对多司法管辖区的争议具有吸引力
- 仲裁具有更大的程序灵活性。 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仲裁地、管理机构和程序规则。 它对具有国际性质的争议更具吸引力。
仲裁缺点
不同的成本结构
- 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员、支付给管理机构、仲裁庭秘书、场地、律师等的行政费用)可能高于传统诉讼的费用。 特别是如果争议的准据法与仲裁地的法律不同,双方很可能需要在两个司法管辖区寻求法律意见。
缺乏先例
- 争议往往源于对程序规则的解释。 由于仲裁程序是私人和保密的,仲裁员作出的决定和裁决不会对外公布,因此不能依赖或参考任何先例来确定双方的立场。
调解优点
快速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 与可能跨越数年的诉讼不同,争议通常可以在几周内通过调解解决。 在香港,为鼓励双方尝试调解,法院可以对无理不参与调解的一方发出不利费用令。
成本效益
- 与诉讼或仲裁相比,调解所涉及的费用要低得多。
保密
- 与可能对公众开放的诉讼不同,调解是在私人和保密的环境中进行的。
维护关系
- 与诉讼甚至仲裁的争议性质不同,调解的重点是促进和解。
调解缺点
不具约束力的性质
- 这过程的自愿性和不具约束力的性质可能导致双方不愿守承诺,除非双方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和解协议。
耗费时间和成本
- 如果任何一方不致力于解决争议,这过程可能会给寻求和解的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和增加成本,最终他们可能不得不对此事提起诉讼或仲裁。
常问的问题
1. 先仲裁还是先调解?
这没有指定的顺序。 双方可以选择一种混合方式:先使用一种程序,后使用另一种程序,或者一些问题通过仲裁处理,另一些通过调解处理。 重要的是要记住,如果双方同意进行仲裁,香港法院通常会命令双方履行该协议,这样他们就无法在法院就此事提起诉讼。 另一方面,调解则可以与诉讼一同进行。
2. 提前同意仲裁或调解是个好主意吗?
事先达成协议是可取的,以避免对争议解决机制产生任何分歧或限制未来此类分歧的范围。 它可以帮助双方保持控制权和灵活性,还可以帮助在争议后维护商业关系。 然而,重要的是要确保该协议适合双方的需求以及可能出现的争议。
要开始仲裁,双方必须有书面的仲裁协议。 著名仲裁机构的网站上都有标准条款可供采用。
3. 调解和仲裁哪个时间更长?
这没有固定的时长可以进行有意义的比较。 时间长短取决于待解决问题的复杂程度以及双方所使用的方法和协议。 一般而言,调解的速度更快、效率更高,因为它相对没有那么正式。 大多数的调解安排为半天或一整天。 如果第一次尝试不成功,双方可以自由商定稍后再尝试。 仲裁程序则比较结构化,而要花费在仲裁上的时间取决于许多因素。这方面可参考著名仲裁机构公布的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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