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江苏省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CIETAC HK”),做出的仲裁裁决,这是首个中国大陆获准执行的CIETAC HK裁决。
该裁决原告为美国建筑公司Ennead Architects International LLP(简称“Ennead”),被告是中国地产开发商富力南京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富力南京”), 事由为索要拖欠的设计费用。裁决裁定Ennead胜诉,富力南京需向其支付拖欠费用及利息,并承担裁决费用。
由于富力南京未按照裁决支付利息,因此Ennead在南京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根据1999年《中国大陆与香港互相执行仲裁裁决的协议》的规定,并且执行裁决并不违反中国大陆的公共利益,因此南京法院做出准予强制执行的判决。
虽然富力南京并没有反对强制执行,但这也表明中国法院已经做好承认并执行CIETAC HK裁决的准备。此次判决也将加强香港作为中国相关纠纷首选地点的地位,有利于推动跨境贸易,促进CIETA HK裁决在中国大陆的执行。
备注:CIETAC HK成立于2012年,是中国仲裁机构首个海外分支,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根据修订后的《2015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承接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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