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新规:台风和暴雨期间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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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带来了众多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工作方式的转变,特别是居家办公方面。这又带出了早已存在的老问题——在诸如黑色暴雨预警、8 级台风(或以上)等不利天气以及超强台风引起的“极端天气”(统称“不利天气”)下,员工是否仍需工作。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雇主在不利天气下可以考虑的几种安排。

介绍

香港并无针对不利天气下如何安排工作的相关法律。 

尽管劳工部的《台风和暴雨期间工作守则》(简称“守则”)为雇主和员工提供了一些实用指导,但该守则并无法律约束力,也未提及不利天气条件下居家办公(“WFH”) 的相关安排。 

因此,在不利天气条件下,员工无论请假还是工作,都取决于具体的合同安排,以及是否就居家办公进行了约定。如果根据合同规定,员工在不利天气条件下可请假一天,那么就不得强迫员工去上班或者居家办公。

如果并无合同安排,雇主可以考虑就不利天气条件下是否要上班与员工达成共识。雇主可以视营业和紧急服务的情况要求员工上班,或者给无法居家办公的员工放假(比如服务行业,服务员、理发师等职业都不可能居家办公)。 

员工安全相关法律

员工要牢记:- 

  1. 《职业安全健康条例》(简称“OSHO”)要求雇主要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这包括提供出入工作场所的安全通道并提供保障,确保无健康和安全上的风险。雇主应当采取切实合理的措施,确保出入工作场所必须经过的附近区域(比如通道、走廊和楼梯等)保持良好状态,不会给员工安全带来风险。
  2.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简称“ECO”)的规定,政府发布不利天气预警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通勤途中因事故导致受伤或死亡,则雇主有赔偿义务。这包括上班时间之前 4 小时内员工从住所前往工作场所上班或者下班时间后 4 小时内员工从工作场所返回住处的直接路线上发生的事故。
  3. 根据《劳资条例》的规定,雇主缩减员工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天数来充抵不利天气损失的工时属于违法行为。

不利天气的相关安排

根据现有合同权利与义务,雇主在制定不利天气期间任何工作安排和政策时可考虑以下因素。

  1. 告知政策:应向员工告知现行的不利天气政策。尽量转发传阅现行不利天气政策的通知,确保员工了解遇到不利天气预报时需遵守的流程。
  2. 居家办公: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雇主可以制定不利天气条件下居家办公安排的相关政策。对于雇主实施居家办公政策时应当考虑的因素,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已详细讨论过,请点击此处查阅。此外,我们要注意,在不利天气条件期间,雇主应考虑取消外联会议,并在可行情况下采用技术手段来召开会议。 
  3. 实际情况评估与灵活安排: 雇主要求员工在不利天气条件下工作时,可考虑工作性质、工作是否支持远程办公、工作是否紧急、员工是否面临困难等因素。尽管有些员工可以居家办公,雇主也必须考虑到,员工在有些情况下既无法上班,也无法居家办公(比如不利天气导致财产受损、网络中断等情况)。
  4. 通讯:除了澄清相关安排与政策之外,雇主还须指派联络人员,比如主管或人力资源专员等,方便上班有困难的员工可以咨询情况、汇报问题。 

总而言之,雇主如果希望修改劳资合同或员工手册,添加有关不利天气的规定,可以审查现行政策,咨询相关法律建议。如果雇主还未制定相关政策,可以出台关于不利天气的政策。如需咨询有关劳资法律的问题,请联系尼克迪(Nick Gall,联系方式 nickgall@gallhk.com / +852 3405 7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