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琬琳于2017年11月以合伙人的身份再加入高嘉力律师行。加入高嘉力律师行之前,陈琬琳曾是香港一家领先的独立律师行的合伙人。
陈琬琳的执业领域主要是复杂的民事诉讼,重点方向是中国大陆相关事务。她是公司破產方面的专家,时常就备受关注,复杂和跨境的破产事务代表,及为香港公司及清盘从业员提供法律意见。
精通英语和粤语。
陈琬琳的工作经验包括:
- 代表香港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就前董事和其主要股东及相关监管事宜进行诉讼和提供法律意见。该诉讼涉及香港、中国及开曼群岛的多项法律,包括禁制令、资产冻结令、容许查察令、盘问命令和第三方披露等非正审申请及相关藐视诉讼
- 代表股东、董事就一项跨境清盘事宜成功申请撤换在香港的清盘人
- 在资产追查索赔和香港诉讼中代表破产受托人行事
- 代表华懋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于有关诠释遗嘱诉讼及相关强制执法执行诉讼
- 代表大多数融资贷款人就涉及88亿美元的贷款作出跨司法追讨
- 代表客户处理诽谤诉讼
- 代表香港上市董事长就跨境清盘及相关事宜(包括 S221 申请和有关董事失职的申请)
- 代表中国船厂就涉及 176,000 载重吨散货船的造船合同于伦敦进行仲裁
- 代表台湾公司就一艘双体船的买卖合约在伦敦提出仲裁
- 为香港上市公司就在中国水泥生意上产生合资纠纷的相关退出策略及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中国公司就涉及印尼炼焦煤销售合同不当终止事宜在香港仲裁案中进行追讨
- 代表意大利品牌因其在中国的分销业务产生的股东纠纷及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香港私营公司向香港律师事务所提出涉及大约 2300 万美元的专业疏忽作出索偿
- 代表银行于一宗极具争议性的抵押贷款诉讼中收回一香港酒店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