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第二期「保就业」计划将于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13日接受申请。有意申请「保就业」计划支助的雇主必须为第二期提交新的申请。在第一期已经获得一次性一笔过补贴的自雇人士将无法申请第二期「保就业」计划。
2020 年 7 月 9 日,香港立法委员会通过了《2019 年劳资法案(修正案)》。该法案旨在于修正劳资条例(第 57 章)的规定,“将法定产假延长 4 周;对产假的延长部分实施带薪上限;缩短流产规定中的孕期时间;女性雇员参加孕检时,允许持就诊证请一天病假;对过渡期限和相关事项做出了规定。”劳资条例(第 57 章)修正案的详细情况已在此前的文章中进行探讨,请前往此处查阅。
在萬眾期待下之,政府終於公佈了僱傭支援計劃的實施細則以及相應的違規懲罰措施。我們近期就 ESS 的細則進行了最新的分析,請參見此處。
本指引分析了雇主在重要员工离职时为保护企业而申请跳板禁令的法律原则以及关键要点。
政府最近就“保就业”(Employment Support Scheme - ESS)计划进行了更详细说明,并扩大了计划范围。
新冠肺炎疫情已日益给企业带来财务和经营困难。许多雇主要求雇员在这段时期休无薪假和/或年假。本执业
手记探讨了要求雇员休无薪假和/或年假的法律规定。
为了减轻COVID-19疫情造成的财务困难,香港政府宣布将实施价值800亿港币的雇佣支援计划(ESS)。
劳动关系终止后限制(“PTR”)通常会出现在雇员合约中,用于限制前雇员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活动。只要能够证明 PTR 是(a)就缔约双方的利益而言系合理的,并且(b)就公众的利益而言系合理的,香港法院便会为寻求执行 PTR 的人士提供司法救济。
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期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居家办公。本文将探讨居家办公的法律意义。
随着香港面临政治与经济不明朗的时期,雇主可能会比平常裁减更多员工。无论作为雇主还是雇员,您都必须对有关裁员的法律有基本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