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於1996年,改革香港的企業拯救制度的想法已經被提出。這改革以《 2001年公司(企業救援)條例草案》的形式提出,但由於當時意見分歧而停滯不前。隨後分別於2003年,2009年和2014年改革的方案再次被提出,但都無矢而終。
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為全球企業帶來了無法預料的挑戰,導致許多公司無法倖免於疫情;香港也不例外。根據香港政府破產管理署公佈的數據,本年首七個月內共有5219宗強制破產呈請和247宗強制清盤呈請,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13.7%和5.1%。這些數字可能仍未能充分反映COVID-19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