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檢測與封鎖:雇主們都需要知道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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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執行依據《預防及控制疾病(對特定人士進行強制性檢測)規例》(簡稱《規例》)(第 599J 章)實施的新措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降低了用於識別和遏制新冠病毒傳播而設定的強制性檢測門檻。   在本文中,我們探討的主要是對雇主的影響以及如何最大程度地降低對其業務的影響。

新的強制性檢測門檻如何設定?

如 2021 年 2 月 1 日所宣布的,強制性檢測通知將適用於:

  • 就民用建築而言:在民用建築(包括住宅和商業建築)發現無法溯源的單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或在建築物的污水樣本中發現該病毒樣本的情況;或
  • 就工作場所而言:在工作場所發現兩例或兩例以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情況。

民用建築或工作場所收到強制性檢測通知會怎樣?  

被通知納入強制性檢測範圍後,工作場所的所有居民/人員(視情況而定)都須接受強制性新冠病毒檢測。此外,在政府指定時段內在有關場所停留超過 2 小時的所有人員(如訪客、兼職僱員等)也必須接受強制性檢測。  

一旦政府劃定了限制區並發布“限制-檢測聲明”(通常稱為“封鎖”),所有人都必須留在限制區內,按照政府的安排接受強制性檢測,並且僅在取得相應檢測結果後方可離開。此類封鎖期間,必須暫停工作場所的作業,並且對相關的民用建築和/或工作場所進行消毒。

不遵守政府指示是否會受到懲罰?

會的。任何人不遵守強制性檢測通知,將受到固定罰款 5,000 港幣的懲罰。此外,相關人士還須按照強制性檢測令(“檢測令”),在指定時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檢測令即屬違法,可處以 4 級罰款(25,000 港元)及六個月監禁。  

是否存在向政府提供信息的義務?

《規例》授權政府官員在必要時可獲取任何個人信息及其幫助。因此,在某些情況下,雇主或特定僱員可能需要服從此類要求。不遵守相關要求即屬違法,可處以 3 級罰款(10,000 港元)。  

雇主關鍵要點

政府似乎在最新舉措中加大了強制性檢測的力度,以遏制新冠疫情,然後逐步轉向“重新開放”。但強制性檢測,特別是政府在所謂的“突擊封鎖”行動中劃分特定區域的寬泛權利,對雇主構成了極大的業務干擾和不確定性風險。如果工作場所受到影響,可能會封鎖經營場所並暫停運營,如果員工居住地受到強制性檢測,則其可能無法上班或履職。  

在此背景下,雇主應時刻關注這一不斷變化的局勢,並考慮採取以下行動,以避免或最大程度降低業務干擾:

  • 保持警惕並了解最新進展:當下的情況瞬息萬變。可能會在沒有任何預警的情況下宣布封鎖。因此,雇主必須及時了解政府的措施(包括新聞發布信息),留意可能會影響到自己的強制性檢測通知。尤其是探察和報告潛在病例方面,雇主應與物業管理人員積極溝通。這樣可以留出更多時間來組織或調整運營和員工流動,通知客戶和顧客(如有必要),安排居家辦公或其他替代性工作模式,並與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方開展日常溝通。
  • 審視業務持續性和替代性工作模式:  雇主應不斷審視、更新和修訂內部政策與安排,最大程度地減少業務中斷,同時將最新的政府要求、局勢進展和風險納入考慮。公司的情況各不相同,但值得考慮加大居家辦公和其他靈活安排,以減少差旅出行,同時核查或重新組織團隊和名冊,確保關鍵職位隨時有人在崗負責。在實踐上,雇主應檢查是否有足夠的必需品供應,例如水和簡單餐點,以防封鎖和強制性檢測過程中員工被長時間限制在工作場所內。
  • 與員工溝通:雇主應與僱員定期保持清晰溝通,以應對新情況並解決與新冠疫情相關的任何問題。雇主的人力資源團隊很可能需要負責一線工作。首先,要確保員工的聯繫方式和地址即時有效。這有助於雇主探察可能受到封鎖或感染影響的員工。應提醒員工,溝通對於個人和企業都至關重要,並且在他們收到強制性檢測通知或處於其他相關情況時,必須及時通知雇主。這樣也便於雇主在相關情況下(例如,員工無法上班或隔離在家)為僱員提供支持和幫助。
  • 做好記錄:雇主還可鼓勵員工使用“LeaveHomeSafe”應用程序簡化追踪。放置打卡器或其他數字化系統來記錄工作場所的人員進出或許能起到一定作用。這有助於識別特定時期處於或曾經到過工作場所,並且必須按照強制性檢測通知接受檢測的員工。  
  • 其他事宜:在封鎖或強制性檢測的背景下,還可能出現其他勞資問題。僱員可能會詢問相關情形是否會影響其上班的義務、合同權利或年假,對這些問題雇主應做好準備。萬一僱員違反並受到《規例》的處罰,是否可以採取紀律處分(最重處分為解僱),也需要由雇主考慮。在此類情況下,建議雇主在做出單方面決定之前尋求專業的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