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於上周宣布,立法委員會已於 2020 年 7 月 9 日通過,《2020 年僱傭(修訂)條例》(簡稱“條例”)將於 2020 年 12 月 11 日開始實施。
依據該條例,法定產假將延長 4 週,總時長為 14 週。產假必須連休。
關鍵要點:
- 資格要求:簽訂連續僱傭合同至少 40 週的女性僱員均符合資格;
- 預產期:預產期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之前的女性僱員,產假仍為 10 週。預產期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之後的女性可享受 14 週產假。
- 產假薪酬:工資按僱員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計算。香港政府將向雇主補貼所增加四周產假的工資,最高補貼 80000 元港幣,不過政府尚未公佈雇主申請四周產假工資補貼的具體細節。
- 陪產假依據條例規定,子女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及之後出生的男性僱員可享受 14 週的法定陪產假期(原為 10 週);
- 內部政策:雇主應當做好準備,依據新規更新其政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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