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合夥人麥凱琳和律師曹泳詩在香港首宗私人財務審裁案代表丈夫一方。本糾紛是通過在2015年推行的財務糾紛私人審裁試驗計劃獲解決,此計劃跟仲裁雷同,有關各方須簽署一份協議,同意在正式法庭訴訟程序以外聯合委任一位家事法審裁員為離婚案的財務糾紛部分作出判決。
按此閱讀《香港律師》就本審裁案最近發表的文章:
http://www.hk-lawyer.org/content/private-family-adjudication-–-hong-kong’s-first-case
執行合夥人麥凱琳和律師曹泳詩在香港首宗私人財務審裁案代表丈夫一方。本糾紛是通過在2015年推行的財務糾紛私人審裁試驗計劃獲解決,此計劃跟仲裁雷同,有關各方須簽署一份協議,同意在正式法庭訴訟程序以外聯合委任一位家事法審裁員為離婚案的財務糾紛部分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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