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琬琳於2017年11月以合夥人的身份再加入高嘉力律師行。加入高嘉力律師行之前,陳琬琳曾是香港一家領先的獨立律師行的合夥人。
陳琬琳的執業領域主要是複雜的民事訴訟,重點方向是中國大陸相關事務。她是公司破產方面的專家,時常就備受關注,複雜和跨境的破產事務代表,及為香港公司及清盤從業員提供法律意見。
精通英語和粵語。
陳琬琳的工作經驗包括:
- 代表香港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就前董事和其主要股東及相關監管事宜進行訴訟和提供法律意見。該訴訟涉及香港、中國及開曼群島的多項法律,包括禁制令、資產凍結令、容許查察令、盤問命令和第三方披露等非正審申請及相關藐視訴訟
- 代表股東、董事就一項跨境清盤事宜成功申請撤換在香港的清盤人
- 在資產追查索賠和香港訴訟中代表破產受託人行事
-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於有關詮釋遺囑訴訟及相關強制執法執行訴訟
- 代表大多數融資貸款人就涉及88億美元的貸款作出跨司法追討
- 代表客戶處理誹謗訴訟
- 代表香港上市董事長就跨境清盤及相關事宜(包括 S221 申請和有關董事失職的申請)
- 代表中國船廠就涉及 176,000 載重噸散貨船的造船合同於倫敦進行仲裁
- 代表台灣公司就一艘雙體船的買賣合約在倫敦提出仲裁
- 為香港上市公司就在中國水泥生意上產生合資糾紛的相關退出策略及相關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 代表中國公司就涉及印尼煉焦煤銷售合同不當終止事宜在香港仲裁案中進行追討
- 代表意大利品牌因其在中國的分銷業務產生的股東糾紛及相關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 代表香港私營公司向香港律師事務所提出涉及大約 2300 萬美元的專業疏忽作出索償
- 代表銀行於一宗極具爭議性的抵押貸款訴訟中收回一香港酒店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