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olvency

高嘉力為世紀陽光集團債務重組提供法律意見

高嘉力的破产及清盘团队继续为世纪阳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09)(“公司”)的债务重组提供法律意见,并已成功获得香港债务重组计划(“香港计划”)的批准( 作为香港和新加坡并存债务偿还安排的一部分)。在2023年8月,夏利士法官一方面批准了公司与其五家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和香港的附属公司之间的香港计划,另一方面批准了其的计划债权人:Re Century Sunshine Group Holdings Ltd and Others [2023] HKCFI 2041。

重新考慮並存債務償還計劃的必要性

對於陷入財政困境的公司而言,即使其大部分甚至所有債務均受香港法律管轄,最謹慎和審慎的做法還是同時在香港及其公司註冊地進行並存債務償還計劃。背後的原因是要防止敵對債權人於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干擾償還計劃的實施,從而確保陷入財務困境的公司不受影響。

高嘉力和蘇施瑪為ICLG合撰破產章節

高嘉力和蘇施瑪為2021國際比較法律指南 (ICLG) 合撰了重組與破產香港章節。該章節涵蓋重組與破產中的常見議題,包括公司在25個司法管轄區遇到財務困難,重組方案,破產程序,稅收,員工和跨境問題時出現的問題。

香港的企業拯救程序

早於1996年,改革香港的企業拯救制度的想法已經被提出。這改革以《 2001年公司(企業救援)條例草案》的形式提出,但由於當時意見分歧而停滯不前。隨後分別於2003年,2009年和2014年改革的方案再次被提出,但都無矢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