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力的破产及清盘团队继续为世纪阳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09)(“公司”)的债务重组提供法律意见,并已成功获得香港债务重组计划(“香港计划”)的批准( 作为香港和新加坡并存债务偿还安排的一部分)。在2023年8月,夏利士法官一方面批准了公司与其五家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和香港的附属公司之间的香港计划,另一方面批准了其的计划债权人:Re Century Sunshine Group Holdings Ltd and Others [2023] HKCFI 2041。
高嘉力在2023年《法律500強》亞太地區榜單中獲得認可
《法律500強》已經發布了2023年亞太地區指南。高嘉力律師行被評為訴訟(第4級),勞動和僱傭(第4級)和重組與破產(第5級)的領先律所 ,與私人客戶業務領域和家事法(第3級)。
高嘉力律師行獲取亞洲法律概況2023年度的認可
在亞洲法律概況出版的2023年版,高嘉力律師行取得了以下的認可:
執業領域排名 / 糾紛解決 – 傑出 / 勞工和僱傭 – 傑出 / 重組和破產 – 高度推薦 / 監管領域 – 推薦 / 私人客戶 – 其他知名事務所
高嘉力在2022年《法律500強》亞太地區榜單中獲得認可
《法律500強》已經發布了2022年亞太地區指南。高嘉力律師行被評為訴訟(第 4 級),勞動和僱傭(第 4 級)和重組與破產(第 5 級)的領先律所。
高嘉力就瑞幸咖啡的持續重組提供法律意見
高嘉力律師行正與 凱瑞奧信和昆鷹合作,就在開曼的瑞幸咖啡有限公司(“瑞幸咖啡”)正在進行的重組中的離岸安排計劃向債券持有人特設小組(“AHG”)提供法律意見.
跨境破產的新篇章:香港首宗清盤人在內地發出認可和協助申請
在2021年5月14日,內地和香港以《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會談紀要》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展認可和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破產程序試點工作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意見”)的形式製訂了合作機制。
重新考慮並存債務償還計劃的必要性
對於陷入財政困境的公司而言,即使其大部分甚至所有債務均受香港法律管轄,最謹慎和審慎的做法還是同時在香港及其公司註冊地進行並存債務償還計劃。背後的原因是要防止敵對債權人於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干擾償還計劃的實施,從而確保陷入財務困境的公司不受影響。
高嘉力和蘇施瑪為ICLG合撰破產章節
高嘉力和蘇施瑪為2021國際比較法律指南 (ICLG) 合撰了重組與破產香港章節。該章節涵蓋重組與破產中的常見議題,包括公司在25個司法管轄區遇到財務困難,重組方案,破產程序,稅收,員工和跨境問題時出現的問題。
香港的企業拯救程序
早於1996年,改革香港的企業拯救制度的想法已經被提出。這改革以《 2001年公司(企業救援)條例草案》的形式提出,但由於當時意見分歧而停滯不前。隨後分別於2003年,2009年和2014年改革的方案再次被提出,但都無矢而終。
近期案例更新:回复稀鎂科技集團(在百慕大接受臨時清算)
本所最近為百慕大最高法院委任的稀鎂科技集團(簡稱“公司”)聯合臨時清盤人,就公司軟性臨時清盤常規申請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