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程辦公已成為應對疫情影響、降低感染風險以及應對香港及全球其他地區出行限制和隔離政策的普遍對策。許多雇主也正在考慮將遠程辦公作為降低運營成本的‘新常態’。對於一些僱員來說,遠程辦公可能就意味著在海外工作。本文將討論香港雇主允許僱員在海外辦公之前需要考慮的法律影響。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為(1) 機構、(2) 僱員和 (3) 視像會議軟件使用者發布了指引,以加強員工在家工作安排時在使用、存儲和處理個人資料時的資料安全和資料私隱措施。在這篇文章中,我們簡要地總結了私隱專員發布的三個實用指引(“指引”),並列出雇主需注意的主要要點。
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期間,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居家辦公。本文將探討居家辦公的法律意義。